如何看待当当网抢章事件

当盖章敌不过签字,李将难以翻身

所有的分析都是基于现有的事实,超越现实的假设不是我们讨论范围,所以我们需要先划定思路:当当网现状是什么样子?双方各有什么优劣?双方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1.当当网的现状是什么?

抢章或许抢的是“玉玺”,也会有可能抢的是烂石头,它有什么用以及能发挥什么用,不是我们设想的,而是双方博弈的结果。但在吃瓜和博弈之前,我们要搞明白,他们抢的究竟是什么?

当当网是整个纠纷的核心,是公司运营和掌握的网站,任何一个公司都有可能有多个项目公司,如果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搜索当当网,那会出来五花八门的公司,有的与这两口有关,有的却是无关的。

那我们怎么来确定利益核心呢,就要查我们购物用的当当网属于哪个公司:在确认网址www.dangdang.com之后,我们需要通过工信部来查询对应的主办单位(如图1),也就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意不是“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接下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图2)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为俞渝,监事为阚敏。除了管理人员以外,还有登记的股东分别为俞渝、李国庆、上海宜修企业管理中心、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个股东。

以上是官方网站的客观信息,为了利于分析,补充其他网站可查询的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如图三):俞渝64.2%、李国庆27.51%、上海宜修企业管理中心0.28%、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1%、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

从技术上来说,档案查询企业有足够的资源能通过合法手段查询到这些信息,但考虑到公司盈利性的市场地位,加上当当网事情的复杂性,上述数据仅作为参考分析,具体持股比例以登记部门记录为准。

2.李国庆如何扩大优势?

抢章事件发生以后,看起来李国庆占据了主动,迅速在媒体上发声,又是调整人事,又是壮大队伍,一副大有作为的样子,虽然行为会给其带来不少收益,但最终意义并非确定无疑。

(1)临时股东会促成李国庆夺权。

临时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必定是一个争议焦点,但是否有效并不是双方吵一架就能确定,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才能确定,而这个诉讼程序就是李国庆给自己争取的事件。

(2)配套举措增加自身砝码

李盖着公章调整人事也好,还是签字发布公告也好,有效无效本身就有感情色彩,支持李的合作伙伴有可能最后要跟俞打官司,而另一方合作伙伴也面临着这样的风险,在任何局势动荡期间,公司本身的业务合作都会受到一些影响,所以不稳定局面所带来的风险是双方都要承担的。

(3)抢时间、拖进度、带节奏

从李的角度来说,只要他能给公司带来变化,哪怕只是一丁点变化,就符合他的利益,哪怕公司整体利益受损,也是符合他个人利益的,比如人事调整、招聘青年才干,老人或许就是按部就班处理工作。但新人进来就不一样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搁在哪儿都管用。

时间越长,变数越多,就越容易带遍整个公司,甚至影响到俞渝,如果她不主动出击,就只能按照李的思路前进了。

3.俞渝如何变被动为主动?

在法律没有结论以前,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对立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那优势有时候也只是临时性的,并非能一直发挥作用,李的优势或许就变成了劣势,尤其是俞渝发挥优势采取行动的话,甚至不需要暴跳如雷,但是跳过公章就能变被动为主动:

从便利性来说,肯定是有公章更方便;但没有公章也不是不行,只是行动受限而已。这就牵扯到公章和人哪个更重要?公章的重要性这两天已经不少人分析了,我就把重点放在公司人员上面。

公司事务本身要通过人来处理,处理人员有两类:代表人和代理人。代表人是基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制度产生,仅仅对法定代表人有作用,在没有公开证据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全权代表公司处理各项事务,甚至不需要盖章。

合同相对人只要审核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无误,那他就有足够的理由成为善意相对人,比如通过网络查询了工商登记情况,如果后续公司不认可也不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会对公司产生效力。

另一类是代理人,既可以是公司员工,也可以是外部人员,前者称为职务代理,后者称为授权委托,两者都属于授权委托的一种,区别在于有没有公司属性外观。

职务代理本身是以职员的身份代理公司处理事务,比如财务人员代付货款、代开发票,是通常理解的财务人员的职权范围之内,我们都可以产生信任,但超出了职权比如去签订一份买卖合同,那相对人审查的义务就重一点,在代理人不出具超出职权的委托时就听信,那出事后或许就得由相对人自行承担责任,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

公司以外人员委托代理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授权委托,要拿着授权委托书才行,否则谁能相信你呢?比较常见就不再赘述。前述观点在最高法民二庭会议纪要和最高法九民纪中都有体现,随着时间的经过,熟知、认可、接受的人将会越来越多,人们会发现章可以是辅助作用,人也可以称起决定作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真法定代表人拿着假章签合同,合同依然是有效的。章是真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谁来用,俞渝用和李国庆用就会有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4.事件整体分析

逻辑讲完之后就得结合我们的主人公了,第一部分提到过工商登记情况,李国庆本身只有股东身份,并没有所谓的高管身份,更不是法定代表人,在外人无法确定临时股东会和公司章程内容的情况下,俞渝是享有这种外观优势的,李之所以频频发声,就是要削弱俞渝作为法定代表人具有的法定代表权、作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职务代理权。

但是我们要强调,商事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有外观主义,就是从外人的视角看这是什么样子的事情,而在确定与不确定之间,具有公示效力的官方登记应作为第一判断依据。所以俞渝在抢章之后多次通过当当微博发声,但却没有直接露面,我想也是在憋个大招吧,毕竟跳过了公章,李作用可能就很有限了。

对整个事件来说,李最大的优势就是前期,不管俞怎么处理公章的事情,社会对于李是抱有期待的,如果他不能及时变更工商登记,那不用等到法院判决确认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合作伙伴或许就能发现他逻辑和行为之中的漏洞,这种不信任一旦产生,那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