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中应注意哪些细节

第一、 租金问题。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二、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第三、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并且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厂房占地面积大,很多时候面临着拆迁的问题,所以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并且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这都是经常遇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