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法律专业人士来解答,头条红包过期作废这个是属于霸王条款还是非法处置他人财产?

你好,各类APP平台开展的红包活动,在民法理论上被称为“射幸合同”,该类合同与“悬赏广告”有相似之处,即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抽中红包的人在获得红包那一刻视为对要约的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自此开始特定化,红包活动的发起者需按照要约的内容,履行相关给付红包金额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

关于你所说的,抽中红包后逾期不领则作废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通常来讲,APP平台在开展红包活动时,都会对活动内容进行解释并公告,其中必然会包含红包领取期限的内容,该内容作为要约的一部分,抽中红包的人参加该活动就视为接受要约规定的全部内容。所以,关于红包逾期不领则作废,APP平台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活动发起者并未对领红包期限的内容在活动前进行公告,则不得擅自设置期限,否则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