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构成及历史意义?

罗马法的构成:

(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

历史意义: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其法治精神对后世的影响:

罗马人崇尚法治的精神和追求法律地位平等的决心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则为后人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