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委托书要公证吗
不需要,境外人员的授权书,需要公证。
《房屋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房产过户委托主要是因为委托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本人亲自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通过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形式将过户权利委托他人。委托公证书主要是提交给房产部门的,如果房产部门不要求提供公证书,委托人是没有必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书公证是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不是公证处的职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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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