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婚姻法
2016年1月1日《婚姻法》没有做任何修订。
现行《婚姻法》仍为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以《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为准,辅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相关规定。
2016年1月1日《婚姻法》没有做任何修订。
现行《婚姻法》仍为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以《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为准,辅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