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官同案不同判要追责吗
法律主观:
对判错案的法官的追责具体如下: 1、如果法官是涉及到贪污受贿、或者徇私枉法等就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造成了一定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害和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2、法官判错案,有的是事实没有彻底查明,认定事实错误,或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这对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上诉、申请再审。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