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卖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在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外卖平台需要负起监督责任,比如需要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地考察,除了食品的安全之外,还要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需要上报至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相关部门警告拒不改正便可处以五千至三万元罚款。外卖平台还需要对餐饮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人员信息进行核实与登记,还要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不过就目前来看,国内三大外卖平台能够把这些事情做好的基本没有,信息的披露大多是缺胳膊少腿,因此要达到意见稿的要求,外卖平台后续还要做大量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如实提供入网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履行承诺。四、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接要求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进行维权。

第九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