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可以申请再审的四种情形

刑诉法规定可以申请再审的四种情形:

新证据

证据不确实

法律适用有错误

审判人员有受贿,贪污,枉法裁判行为的.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