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研究生报名资格问题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必须在报名时

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

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⑷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时须将本科阶段成绩单交我

校审查)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