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超车责任如何划分?

电动车超车责任划分,由交警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

超车有以下注意事项:

1、超车全面观察交通情况超车前不仅要观察前方和左侧的交通情况,还要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超车时应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

2、合理选择超车时机,是在对面来车不影响超车时超车,在超车前,可见到的对方车辆远在超车距离以外,当超过前车时,不会因对面来车影响正常行驶。

3、加速并线进入旁边车道,加速直线超过待超的车辆至安全距离后并线回到原车道。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超车,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前面同方向的目的行驶的车辆。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