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光伏发电用地政策是对符合规划的太阳能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并办理用地手续。
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同样离不开用地政策的支持,各个地方对光伏项目适用的土地管理政策也不尽相同。如何界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性质,具体适用哪种用地政策,业界迫切希望土地管理部门给予统一且明确的规定。
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用地政策具体如下:
1、“光伏复合项目”的含义。文件并未对“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具体含义做出明确界定,但可以理解为原来一直讨论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即农业生产、渔业生产等农业业态和光伏发电一体建设的项目。
2、要明确光伏复合项目建设标准。文件要求,省级能源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3、对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包括:
(1)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塔杆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3)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4)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卫生、公***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