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将通过哪些法律
――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修改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探索形成的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注意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对原有的一些规定做了补充完善,对于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将发挥重要作用。
――修订邮政法,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水平。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业务范围以及服务和资费规定,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保障机制,加大了对邮政和快递服务的监管力度,完善了通信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立足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坚持从方便群众出发,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两个渠道的作用,明确规定了调解仲裁的方式、程序,为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巩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统计法,更好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修订后的统计法,在认真总结统计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防止违法干预、强化统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更好地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为武警部队依法履职提供法律保障。人民武装警察法在总结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武警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制定驻外外交人员法,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驻外外交人员法在认真总结我国驻外外交人员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有关国际公约相衔接,从法律上明确了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外交衔级和职务制度,规范了驻外外交人员管理体制,对于建设高素质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制定海岛保护法,依法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海岛保护法明确了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了海岛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了海岛保护规划、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监督检查制度,对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完善了规划编制、审批与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费用补偿机制,设立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要求电网企业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等,有利于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制定国防动员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经济建设体现国防要求、预备役人员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国防勤务以及实施国防动员的特别措施等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审议通过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为落实“一国两制”、发展澳门教育、培养人才提供全力支持。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在明确授权的同时,还对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其使用期限等重大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立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依照澳门法律实施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促进澳门更好更快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对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为了规范公权力的行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审议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为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审议了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为了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审议了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和公***安全,维护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审议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