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妇女判几年

猥亵妇女判五年以下。猥亵妇女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常见的猥亵行为有侮辱妇女、性骚扰、强制猥亵等。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