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9个职能处室。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以及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录用和局管干部的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承办局机关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性工作;管理司法行政协会。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工作;指导全系统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社会法学教育工作;承担市法律函授教育辅导站和市法律人才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司法初任资格考试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工作。 (审计处)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计划、审核及配置;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讯设备等物资装备;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承办机关办公和局属房屋管理维修和基建工作;协调劳教所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起草、审核全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工作;参与本市立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指导市法学专业社团的工作;协调市法学会秘书处的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类司法鉴定工作;承办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资格的统一考试(考核)及其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组织承办司法鉴定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司法鉴定业务的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仲裁机构及人员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 (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工作;承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和年检工作;承办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年检注册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研究拟定法律援助有关制度、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承办或组织承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资金。负责拟定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分流、会办和处理“148”接到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事项;承办市“148”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