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民法刑法各是什么意思?
行政法、民法、刑法是构成我国整体法律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是分别用以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民事行为权利和惩罚犯罪的三个平等法律体系。
一三者的基本区别
所谓行政法,简单理解就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用以制约、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行为。
民法是用以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刑法就是用来惩罚犯罪行为的。
二三者基本概述
(1)行政法:
简单理解就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民法: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根据不同的角度,人们在使用“民法”这一概念时,赋予其不同的含义:
首先,民法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所谓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编纂成文的民法法典(即民法典);所谓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包括具有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法、习惯法等。比如,在我国,在民法典尚未制订的情况下,《民法通则》是基本的民事立法文件。此外,《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继承法》等是民事单行法规。而在我国《宪法》以及其他部门法或者法规中,凡是涉及民事问题的法律规定,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其次,民法可分为狭义的民法与广义的民法。狭义的民法指部门意义上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典及商事特别法;广义的民法的范围相当于传统的私法的范围,即商法典以及商事特别法(如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均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