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律的清律简介

清律是1840年以前清代法律的总称。主要有:

(1)《大清律集解附例》,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颁行,系掺合《大明律》和满汉条例而成,康熙、雍正时曾予修订。

(2)《大清律例》,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等三十篇,***四百三十条,定例一千零四十九条,系律、例并行的一部法典。清律反映了民族间的不平等,加强了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并限制当时已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

清代法律在前朝的基础上,根据满足自身的特点及现代社会的现实,制定出的既体现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又适合清代政治统治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