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之后受害人还是不出谅解书怎么办

赔偿之后受害人还是不出谅解书的:

1、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不要过分追求谅解书。所谓谅解书,是被侵害人对侵害所表现悔过认罪、积极补偿慰藉后所表示出的宽容态度。受害人不出谅解书只能积极表示,争取得到谅解,促成出具谅解书。谅解书是自愿出的,赔了钱不代表人家就一定要谅解,所以一般要给谅解书时给钱。

2、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我们没有取得谅解书,但我们认罪认罚,并且有积极的退赔情节,态度诚恳,而且是因为对方的原因超出合理范围的要求未达成谅解。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也会在后续的量刑环节中考虑这些情节,法院会在量刑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3、没谅解影响不是特别大。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根据具体情形从宽处罚。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仍然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

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真的不愿意出具谅解书,那也不用太担心。谅解书并不是缓刑的法定条件,不是没有谅解书就一定会被判实刑,更不是说有了谅解书就一定会判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