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同国籍国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分为几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同经常居住的地区法律;无常居地、有***同国籍的适用该国籍法律;一方为外籍的,适用双方结婚登记地区法律,明确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关系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现在,涉外婚姻在国内越来越常见,涉外婚姻的增多是国家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的一种体现,但涉外婚姻也产生很多的问题,造成离婚也是比较常见的。新婚姻关系适用范围规定了家庭暴力、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诉讼方面的适用法规和具体情形;当事人是否被胁迫、能否撤销婚姻和离婚相关的婚姻效力等问题。当事人人身安全、与他人***有的财产和婚姻相关得到其他权益受到侵害时,适用婚姻关系及其解释,涉外居民参考民事涉外法规范围。涉外民事关系法对情况的适用范围有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离婚财产纠纷、子女归属判定、婚姻是否有效的判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