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能以我以前做人流为理由提离婚吗法院会判离婚吗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人工流产属于中止妊娠的范围。婚姻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人流手术毕竟是手术,给接受手术者以一定的调养期,是维护妇女身心健康的需要。法律通过限制男方离婚的请求权,来保证妇女在中止妊娠后的这个特殊时期,身心不再受到其他伤害,出于同样的目的。

如果这段时间里,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所以,对于你的离婚请求,法院在这六个月内是不会受理的,一般而言就是这样。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你的妻子刚刚做了人工流产,属于法律规定的中止妊娠,所以,在你的妻子人工流产后的六个月内,如果你没有特殊情况,使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你的离婚请求,那么你现在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觉得您妻子擅自人工流产的行为破坏了你们的感情,您可以六个月后再去起诉。其次,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