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推守是何官职?

我想你一定是没摘清楚只有推守贞这个人,没这样的官名

不过我知到些古代职官细评细平给你看看

中国古代职官细评

尹 官名。商代、西周时期为辅弼之官。春秋时期,楚国长官多称尹。秦汉之际,楚官又有左尹、右尹之称。汉代以后,都城的行政长官称尹,有京兆尹、河南尹等。元代州、县长官也称尹。北魏郦道元曾任河南尹。《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警世通言》第十一卷:“长子苏云,叨中进士,职授兰溪县尹。”

卿 官名。周代制度,宗周和诸侯都有卿,分上中下三级。秦、汉两代有九卿,为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北魏在正郷之下还置有少卿。历代相沿,清代末期废除。《官场现形记》第十九回:“过了几年,升给事中;由给事中内转卿。”

太史 官名。西周、春秋时太史职掌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秦、汉两代设置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修史的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隋代改为太史监,唐代改为太史局,后又改为司天台,五代时沿置。宋代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与司天监并立,但推步测算之事都归太史院,司天监仅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至于修史之事则归于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也有“太史”之称。《五人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

司马 官名。西周开始设置,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政和军赋。汉武帝时废除太尉设置大司马,后世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马。汉代大将军营五部,部各设置军司马一人。魏晋至宋代,司马均为军府之官,在将军之下,综理一府事务,参与军事计划。隋、唐两代州、郡、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明、清两代称府同知为司马。《琵琶行(并序)》:“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九江郡,隋代设置,唐代叫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现在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州刺史的别称,当时实际上是闲职。

太傅 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周代开始设置。秦代废除。汉代复置,地位次于太师( 辅佐国君的官)。东汉每一帝即位,必设置太傅,为重臣之首,参与朝政。后代多以他官兼领,为优待大臣之荣衔,并无职事。明、清两代则以太傅、太师、太保作为赠官、加衔之用,非实职。又:辅导太子的官也叫太傅,西汉时称为太子太傅。历代沿置。西汉贾谊曾由太中大夫贬为长沙王(吴差)太傅,后又被召入为梁怀王(文帝少子)太傅。《汉书·贾谊传》:“乃拜(贾)谊为梁怀王太傅。”

宰 官名。殷代开始设置,本为奴隶总管,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时沿置,掌管王家内外事务;有的在王的左右,佐助王命。春秋时各国沿用,我称“太宰”。卿大夫所属私邑的长官,也都称“宰”。泛指官员,常称“宰官”,后来称县令为“宰官”,简称“宰”。《促织》“宰严限追比”,“宰”指县令。

三闾大夫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掌管昭、屈、景三姓贵族。《屈原列传》:“子非三闾大夫欤?”《史记集解》引王逸《离骚序》:“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

可汗 我国古代鲜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等少数民族的最高统治者叫可汗。其妻叫可敦。《木兰诗》:“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

驸马 汉代武帝时设置驸(副)马都尉,意思是掌副车之马。《初学记·帝戚部》:“初,驸马都尉,汉武置也,掌御马。”应劭云:“自上安下曰尉,都谓总领。”原为近侍官之一种,多由宗室及外戚、诸公主的子孙充任。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驸马,非实官。清代称为“额驸”。《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我同你到刑部堂上讲讲,恁家里是公侯宰相,朝郎 驸马,你那里的金银器皿!”《清史稿·职官志》:“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

丞相 官名。始于战国,为百官之长。也称“相邦”。秦代以后,为封建官僚组织中的最高官职,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西汉初期,称为相国,后来改称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年,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年,复称丞相,或称相国,废置不常,多由权臣担任。南宋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代中书省设置左右丞相,行中书省也各设置丞相或左右丞相。明代初期,也设置丞相,不久废除。诸葛亮在刘备称帝后,曾任丞相职。《失街亭》:“丞相何故多心也?”

左丞相 官名。春秋时齐景公曾设置左右相各一人。战国时秦武王曾设置左右丞相各一人。秦代及汉代初期,也曾沿置。汉文帝以后仅设置丞相一人。北齐、北周设置左右丞相。唐玄宗天宝时,曾以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南宋和元代,都曾设置左右丞相,明初因之,不久即废除。参见“丞相”条。《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

右丞相 官名。与左丞相并立的官职。参见“左丞相”条。《指南录后序》:“德佑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宰相 封建时代对君主负责的人称为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助的意思。历代都另有正式官名,其职权广狭程度、行使权力的方式都不同。秦代、西汉以相国或丞相 为宰相,而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东汉时司徒等于丞相,与司空、太尉***掌政务,但实权全归尚书,尚书令主赞奏事,总领纪纲,无所不统。魏、晋以后,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以及重要的将军等官执政者为宰相,无定名也无定员。隋、唐两代定制,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为宰相。唐代中期以后,由君主主持选他官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职衔,方为宰相。从此,历代相沿。宋代以同平章事为宰相的官称,与其副职参知政事等合称宰执,南宋建炎三年,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乾道八年,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中书令往往由太子亲王兼领,其下仍设丞相,后来为了防止权臣篡逆,废除丞相而以内阁的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大学士又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清代为了防止内阁泄露机密,另设军机处于内廷,军机大臣又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清代仍沿旧称,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一般地说,由于君主集权的加重,宰相的权力即随之而减轻。宋代司马光、王安石,曾拜为宰相。《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也。”

中丞 官名。汉代御史大夫下设两丞,一称御史丞,一称御史中丞。因中丞居殿中而得名。掌管兰台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竺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因负责察举非法,所以又称御史中执法。东汉以后,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以中丞为御史台长官。唐、宋两代虽然设置御史大夫,也往往缺位,而以中丞代行其职。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都察院的副职都御史即相当于前代的御史中丞。明、清两代常 以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出任巡抚,清代各省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衔,因此明、清巡抚也称中丞。北魏郦道元、宋代司马光曾任此职。《晋书·刘孝绰传》:“洽寻为御史中丞。”《五人墓碑记》:“是时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被逮所由使也。”

御史 官名。秦代以前本为史官。汉代以后多指侍御史,一般称御史。职权专主纠察。唐代有竺御史、殿中竺御史和监察御史三种。明、清两代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明代还有充任出巡者,如巡按御史、巡漕御史等。唐代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马中锡曾任右都御史。《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的“御史”,为战国时史官。《狱中杂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五城御史,是巡查京城内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的官,属于都察院。

监察御史 官名。隋代开始设置。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其中监察御史属察院,职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品秩低而权限广。明、清两代御史台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唐代韩愈曾任此职。《警世通言》第十一卷:“在京二年,为‘急缺风宪事’,选授监察御史,差往南京刷卷。”

侍御史 官名。周代有柱下史,秦代改称侍御史。汉代沿袭秦代制度,在御史大夫下,设侍御史,或给事殿中,或举劾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晋代以后,除侍御史外,又有治(或作“持”)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等名。唐代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而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总为御史台的成员。后代多沿置。明、清两代仅存监察御史一种。侍御史,一般称为侍御。西晋陈寿曾任治书侍御史。《前汉书·百官公卿表序》:“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

大夫 官名。殷周时期,有大夫、乡大夫、遂大夫、朝大夫、冢大夫等。春秋时期,晋有公族大夫。秦、汉两代,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光禄大夫、太中大夫等。品秩自六百石至比二千石不等。多系中央要职和顾问。唐、宋两代,有御史大夫、谏大夫等。明、清两代不设置。《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职官等级名。三代时,官分卿、大夫、士三等;大夫又分为上、中、下三级。参见《唐代文、武官散阶简表》、《明代文、武官散阶简表》。《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使不得辱于诸侯,拜相如为上大夫。”

爵位名。如秦、汉时分爵位为公士、上造等二十级,其中大夫在第五级,又有官大夫、公大夫、五大夫等名目。隋、唐、明、清的光禄大夫、荣禄大夫原为文职散官的称号,专为封赠用。

此外,宋代医官另设官阶,有大夫、郎、医效、只候等。后世称医生为大夫,即本于此。

上大夫 职官等级名。地位比卿低一级。周代王室及诸侯各国,卿以下,有大夫,分为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三等。《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使不辱于诸侯,拜相如为上大夫。”

士大夫 古代指受职居官的人。《周礼·考工记》:“坐而论道谓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注》:“亲受其职,居其官也。”也作为社会上层人物的通称。《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五人墓碑记》:“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以上三处“士大夫”均为社会上层人物的通称。

谏议大夫 官名。秦代初期设置谏大夫,属郎中令,无定员,多至数十人,职掌 议论。西汉初期不置,汉武帝时沿袭秦制,属光禄勋,无定员。东汉光武帝时增“议”字,为谏议大夫,置三十人。隋、唐两代隶属门下省,职掌侍从规谏,置四人。唐代龙朔二年曾改称正谏议大夫,神龙年间复旧。宋代设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的长官。辽、金两代沿置不改。明代初期曾设置谏议大夫,不久废除。北宋欧阳修曾任右谏议大夫。《明史·唐铎传》:“明年,初置谏院,以(唐铎)为谏议大夫。”

尚书 官名。始置于战国,或称掌书,“尚”是执掌的意思。秦代是少府的属官,掌殿内文书,地位很低。西汉成帝时,设尚书员,群臣章奏都经过尚书,位虽不高而权很大。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东汉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为削弱。魏、晋以后,尚书事务愈来愈繁杂。隋代设置尚书省,分为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以左右仆射分管六部。宋代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元代仅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明代初期,尚存此制,后来废去中书省,直接以六部尚书分管政务,六部尚书等于国务大臣。清代相沿,末期改官制合并六部,改尚书为大臣。明代徐光启曾任礼部尚书。《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尚书”指陈震。

给事中 官名。秦代设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郞、谒者等的加官。均给事殿中,备顾问应对,讨论政事,其性质如清代的“内廷行走”。晋代开始成为官职。隋、唐以后为门下省的要职,在侍中及门侍郞之下,职掌驳正政令的违失。唐代曾一度改为东台舍人,不久复旧。元代门下省废除,给事中又兼修起居注。明代采用宋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各一人,给事中若干人,抄发章疏,稽察违误,其权力很重。清代只设六科掌印给事中、给事中,汉族满族各一人,雍正元年开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减小,与各道监察御史各称科道,事实上同有建言及进谏的责任,并同任漕、盐等官,不再划分。光绪三十二年,撤销六科,仍设给事中。明代马中锡考取进士后,曾授职刑科给事中。《全像古今小说》第五卷:“马周在御前,口诵如流,句句中了圣意,改为给事中之职。”

郞 帝王侍从官的通称。“郞”即古“廊”字,指宫殿的廊。郞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时始置,秦、汉相沿,有议郞、中郞、侍郞、郞中等名。秦、汉时最初属于郞中令(后来改光禄勋),无定员,出身或由任子、资选,或由文学、技艺。东汉时,以尚书台为政务中枢,分曹任事的人通称为尚书郞,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郞官不同。后世以侍郞、郞中、员外郞为各部的要职。《狱中杂记》:“而十四司正副郞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清代初年,刑部设十四个司,各司长官正的称郞中,副的称员外郞,总称“郞官”。

侍郞 官名。秦、汉时郞中令的属官有侍郞,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郞中,满一年称尚书郞,三年称侍郞。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都以侍郞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渐提高。明、清两代,递升至正二品,与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唐代韩愈曾任刑部、兵部、吏部侍郞。《出师表》“侍中、侍郞郭攸之、费袆、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董允是侍郞。《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如见袁世凯,特赏侍郞。”

六部 古代中央行政机构中各部的总称,始见于隋、唐。隋代初期,设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属于尚书省,后来改度支为民部。唐代改民部为户部,改祠部为礼部,改左户为工部、改都官为刑部,改五兵为兵部(参见《唐代中央机构职官简表》)。此后,历代相承,基本未变。六部的职掌大致是:(1)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2)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3)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4)兵部,掌全国军政;(5)刑部,掌刑法、狱讼等;(6)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的长官称为尚书,副长官称为侍郞。

六部仿自《周礼》六官,其对应关系如下表:

六部尚书:

吏部尚书

户部尚书

礼部尚书

兵部尚书

刑部尚书

工部尚书

《周礼》六官:

天官大宰(冢宰)

地官大司徒

春官大宗伯

夏官大司马

秋官大司寇

冬官大司空

因此后代也常以《周礼》六官作为六部尚书的代称,如户部尚书称为大司徒,礼部尚书称为大宗伯等。清代末年因为逐渐添设新的部,六部之名遂废除。《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自此以后,九卿六部的官,无一个不来拜望请教。”

吏部 官署名。西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末期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称为吏部,设尚书等官。隋、唐两代列为六部之首,主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司的长官为郞中,副长官为员外郞,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吏等。历代相沿。清代末年吏部的职权归内阁。参见“六部”条。唐代韩愈曾任吏部侍郞。《全像古今小说》第九卷:“一日,吏部挂榜,唐璧授湖州录事参军。”

户部 官署名。朝廷里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代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大司农,又有尚民曹,也是户部之职。三国至隋代,先后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代永微初期,因避太宗李世民讳,改为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四司职官略同于吏部四司。历代相沿。清代光绪末年,添设民政部,户部废除,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参见“六部”条。《明史·杨思义传》:“(滕德懋)洪武三年召拜兵部尚书,寻改户部。”

礼部 官署名。此周时开始设置。隋代设祠部。唐代改为礼部,为六部之一,主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务,长官为礼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四司职官略同于吏部。历代相沿。清代末期废除,改设典礼院。参见“六部”条。唐代柳宗元曾任礼部员外郞,明代徐光启曾任礼部尚书。《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公子道:‘学生姓王,家父是礼部正堂。’”

兵部 官署名。三国魏时曾设置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晋代又设驾部,车部、库部等。隋代仍为五兵部。唐代综合设为兵部,为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务,长官为兵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四司职官略同于吏部四司。历代相沿,职权范围不尽相同。清代末期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参见“六部”条。唐代韩愈、明代马中锡曾任兵部侍郞。《明史·杨思义传》:“(滕德懋)洪武三年如拜兵部尚书。”

刑部 官署名。西汉成帝时,有堂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二千石曹,负责监察京师官署和主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魏、晋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南朝时刘宋设都官尚书。隋代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刑部遂为六部之一。唐代刑部主管法律、刑狱等事务,长官为刑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刑部、都部、比部、司门四司。四司职官略同于吏部四司。清代末期,改为法部。参见“六部”条。唐代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韩愈曾任刑部侍郞。《狱中杂记》:“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

工部 官署名。汉代有民曹,魏、晋以后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初騗设左户,后改为工部,为六部之一。唐代工部主管全国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长官为工部尚书,副长官为侍郞。下设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四司职官略同于吏部四司。历代相沿。清代末期改为农工商部。参见“六部”条。唐代杜甫曾任工部员外郞,世称杜工部。《儒林外史》第八回:“奉旨:南昌府知府员缺,着工部员外(郞)王惠补授。”

秘书省 官署名。东汉桓帝时,开始设置秘书监一官,主管图书秘记。晋代设有秘书寺,南北朝时改为省,设监、丞等官。唐代沿设,秘书省总领太史、著作二局,曾一度改为兰台、麟台。明代并入翰林院。唐代白居易、北宋苏洵曾任秘书省校书郞。《新唐书·百官志》:“(秘书省)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

翰林院 官署名。唐代设置,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供职者称为翰林待诏或翰林供奉,非正式职官,与政治亦不甚密切。宋代以翰林院勾当官总领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以至御厨茶酒也有翰林之称。唐玄宗初以翰林待诏起草,批答文书,后又以翰林供奉与集贤学士分掌制书诏敇。开元二十六年改为翰林学士,供职之所为学士院,专掌由皇帝直接发布的密令,号称“内相”。宋代称翰林学士院。辽代在南面官中设置翰林院。元代称翰林兼国史院。明代开始将修史、著作、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正式成为外朝官署。清代沿用明代制度,设置翰林院,主管编修国史,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其长官为掌 院学士,以大臣充任,属官如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统称为翰林。《连升三级》:“皇上一听,说:‘既然有这样文武双全的人才,应该入翰林院啊。’”

学士 官名。魏、晋时征文学之士,主管典礼、编纂、撰述等事务,通称学士。因所属机关不同,职权各异。有主管撰述的,如北齐文林馆学士,北周麟趾殿学士,唐代集贤院、弘文馆学士;有专为皇帝侍讲、侍读的,如唐代开始设置的侍读学士,宋代开始设置的侍讲学士;有草拟奏令、参与机密的,如唐代北门学士、翰林学士等。宋代的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学士及龙图、天辛阁学士等,与大学士同为优礼大臣及文学之士而设,都是虚衔。明、清两代的殿、阁学士,实际上掌治宰相的职权。《连升三级》:“有人跟上皇上说:‘翰林院有个学士,叫张好古,也是魏忠贤的人。’”

国子监 封建王朝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简称“国学”。汉代有太学。西晋咸宁二年设立国子学,为教育五品以上官僚子弟的贵族学校。以后或称国学,或称太学,隶属太常。北齐开始设国子寺,隋代炀帝改为辚子监,兼管教育行政。唐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太学、广文、西门、律、书、算等七学;国子学招收三品以上官僚的子弟。宋代沿袭。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也称国子监。明代有北京国子监(北监,也称“北雍”)、南京国子监(南监,又称“南雍”)之分。清代沿袭明制,在北京设国子监;光绪三十一年设学部,国子监废除。参见本部分“附表一二”。唐代韩愈曾任国子博士、国子祭酒。《全像古今小说》第二卷:“顾佥事见他三场通透,送入国子监,连科及第。”

太学 古代学校名,即国学。相传虞设庠,夏设序,殷设瞽宗,周设辟痈,即古太学。汉代武帝元朔五年,始置太学,立五经博士。隋代初期设国子寺,炀帝时改为国子监。唐代设国子、太学、四门、律、书、算七学,属国子监。宋代也兼设国子、太学。明代以后,不设太学,只设国子监,在国子监读书的称太学生。参见“国子监”亲。《张衡传》:“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

拾遗 官名。唐代武则天时设置左右拾遗,职权为对皇帝进行规谏,并荐举人员。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北宋改为左右正言。后来随设随罢,无定制。唐代杜甫、白居易曾任左拾遗。《明史·选举志》:“拾遗所攻击,无获免者。”(

参知政事 官名。唐代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议国政为宰相。以他官居宰相职位的,有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目。宋代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为宰相,另设置参知政事,为宰相的副职。辽、金、元三代相承,明代废除。元代行中书省也设置参知政事,为行省的副长官。简称“参政”。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曾任此职。《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也。”《警世通言》第二十五回:“(支德)从小与施济同窗读书,一举成名,剔历外任,官至四川路参政。”

枢密使 官名。唐朝代宗永泰年间,以宦官充枢密使,掌中枢机密,传达皇帝诏旨。此后宦官的权势日大,每多干涉朝政,甚至干预君主废立。昭宗时,尽诛宦官,改为以士人充任。朱温称帝(后梁太祖)后,改名为崇政使,以亲信大臣充任。后唐庄宗同光元年改崇政院为枢密院,崇政使为枢密使,与宰相分秉朝政,文事出中书,武事出枢密,枢密使之权愈来愈重。宋代沿袭而略加变通,枢密院与中书省号称“二府”,以枢密使为枢密院长官,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等合称“宰执”,***同负责军国要政。历代相沿袭。枢密使有时也称为知枢密院事,简称知院。其副职称枢密副使,或称同知枢密院事。任此职的一般为文官,并且往往由同平章事兼任,也偶而用武人。遇有军事的措施,均由枢密使秉承君主意旨决定执行。清代对军机大臣也往往以枢密为尊称。宋代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德佑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集贤院 官署名。始于唐代的集贤殿书院,以宰相一人为学士,主管院内事务。宋代设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合称为三馆,掌理秘书图籍等事。集贤院设置大学士,以宰相充任;并设置学士、直学士、修撰、校理等官,无常员。元代沿置,掌理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及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设置大学士等官。唐代柳宗元曾任集贤院正字。《新唐书·百官志》:“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敇。”

资政 本为宋代殿名。宋代特设资政殿大学士,用来授予罢政的宰相,或者其他大臣。当时,授予此职的常以“资政”为称呼。《指南录后序》:“于是辞相印不拜,翌日,以资政殿学士行。”

舍人 官名。始见于《周礼·地官》。《初学记》云:“舍犹宫也,掌宫中之政,出禀分财。”《汉书·高帝纪》顡师古注:“舍人,亲近左右之通称也。”战国及汉代初期王公贵子都有舍人。秦、汉两代设置太子舍人;汉代皇后、公主的属官也有舍人;唐、宋两代太子属官中设置中舍人和舍人。此外,魏于中书省设置中书通事舍人,主管传宣诏命。晋代及南朝沿置,梁除去“通事”二字,直称中书舍人,主管起草诏令,参与机密,权力渐渐加大。北朝的后魏、北齐设舍人省。隋、唐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