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室交班报告一般保存几年
病室交班报告一般保存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医嘱、护理记录等记录和报告均属于医疗档案,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患者的病历和医疗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10年。
因此,病室交班报告也属于医疗记录,一般来说,其需要保存至少10年。但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病室交班报告内容:
1、死亡病人:报告简要抢救经过和死亡时间。
2、新病人:报告病人入院或转入的原因、时间、入院时病情和主要治疗护理措施与效果、病人的心理状态等。
3、当日手术病人:报告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过程是否顺利、回病房时间、全身麻醉病人清醒时间、血压是否平稳、引流管道是否诵畅、引流物性状和量、能否自解小便、伤口情况、止痛剂的使用和效果、手术部位脏器功能等。
4、次日准备手术病人:报告术前准备情况、夜间睡眠情况、病人心理等。
5、术后或产后病人:手术病人交至术后一天拔导尿管自解小便及肛门排气后;分娩病人交至产后12小时自解小便后。
6、分娩病人: 报告分娩过程是否顺利、分娩时间、产时出血情况、胎盘胎膜娩出情况、毛毛简要情况、会阴伤口情况、子官收缩及阴道流血情况、产后小便等。
7、危重病人:报告患者意识、生命体征、体位、皮肤完整性、引流情况、特殊主诉、异常检验、病情变化采取措施等。可以索引式简要书写,以护理病历交班为主。
8、其它特殊病情变化病人:记录需相应交班的内容,如奶胀、红臀、输血、蓝光照射等,记录需下班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