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过是否可以报案

法律分析:可以。超过了追诉时效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进行侦查,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是不再追诉刑事责任的,如果已经立案的,应该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人的报案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应该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侦查结束就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