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子传票签收步骤
法律分析:1、打开手机法院短信,单击蓝色链接。2、选择“打开网址”。、弹出“请阅读并同意协议后签收文书”界面,请勾选“我已同意 并仔细阅读电子送达协议”。“签收文书”被激活变蓝,点击变蓝后的“签收文书”。4、弹出“请填写预留的证件号码的后六位或四位工作证号”界面, 在方框内填写您在法院预留的身份证号后六位,点击确定。5、弹出“你有以下文书需要签收”,点击“传票下载”,电子传票就 会存储于您的手机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