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将拘留后至逮捕的37天称为走私犯罪案件辩护的“黄金37天”?
因为这37天时间紧迫、弥足珍贵、足够关键。出于经济考虑,有的当事人在案件到了法院才请律师,认为判多判少法院说了算,前面请律师没用。这种想法大错特错,耽误事,耽误人。律师介入越早,才越有可能发挥最好的辩护效果。侦查阶段的37天是刑事证据收集的关键时期,一旦批准逮捕,则意味着基本的定罪证据已经固定下来,想争取再取保候审将十分困难,想宣告无罪也基本难以实现。真金白银要用在黄金时期,因此委托律师要趁早。家属、朋友或同事接到拘留通知,就应该第一时间找律师。如果自己被拘留了,缉私警察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提出来请他们帮忙通知家属等请律师。陈群武律师,现执业机构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关务法律服务、走私犯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