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系指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治保障在内的整个制度体系。它包括五大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法规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任务:

“总任务”,就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八个“明确”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涵,十四个“坚持”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总任务、基本内涵和基本方略都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关联性和包含性。在总任务中,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步骤,和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有同步性。

那就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到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法治中国建设达到更高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