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实施?
公安部出台新规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禁止对长江刀鱼等进行生产性捕捞,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公安部出台新规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将施行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经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发布施行。
《规定》以《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了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规定》***有三十三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禁止对长江刀鱼等进行生产性捕捞
农业农村部经过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从专项捕捞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和长江生态系统修复等角度综合考虑,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这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
未来,随着长江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和禁捕效果的逐步呈现,长江的渔业资源也将在一定时期后实现恢复性增长,届时将根据资源状况和监测情况采取禁渔区、禁渔期、专项特许捕捞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好长江渔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化利用。
地方性法律法规:
《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实施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有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首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分为六章四十条,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及管辖、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与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同步施行。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11类具体情形,明确将网络上发生的侮辱诽谤、不实炒作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纳入受理范围;对于采取殴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为,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审查;对于以吵闹、谩骂、恐吓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辽宁大连户籍新规施行 取消落户房屋转让限制
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施行。大连落户新规实行落户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取消了“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落户新市区满5年可迁主城区”等限制,并对其他条件进行了相应的难度降低。
大连落户新规中的“八个取消”表现为:取消了综合积分中的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实行落户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取消了投资纳税积分指标;取消了违反税法扣减分指标;取消了“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的规定;取消了落户新市区满5年可迁主城区的限制,只要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迁移落户;除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人员外,取消了需整户迁移的规定;取消了夫妻投靠政策中“结婚年限及被投靠人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年限”的规定;取消了子女投靠父母政策中“被投靠人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年限”的规定。
湖南长沙发布多项住房公积金新政 将施行
湖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将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该政策开始执行。
提取政策方面,《通知》规定,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予支持;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施行
广西司法厅副厅长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行政机关将统一集中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以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为确保《办法》实施落地生效,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志安表示,广西将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加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应报尽报,把连续三年未上交年报的企业加入“黑名单”。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简称《条例》)历经四审,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施行。
《条例》严格规范了运营服务要求。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服务,具体包括执行运行计划、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信息、统筹规划商业网点及广告设置、设置各项便民设施、规范票务管理、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等。鼓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采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升服务品质。例如母婴室、新建车站男女厕位比例问题,都在法规中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