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赠与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赠与合同无效怎么办

1、《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

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