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省户口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的条件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时,可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

2、不同意协议离婚时,应在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后者需满1年;

3、外省人员在深圳无法直接办理离婚登记,但可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手续的法律程序:

1、双方当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进行确认;

4、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

5、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将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因素,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外省户口人员在深圳办理离婚,若协议离婚可至一方户籍地民政局,不协议需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包括户籍或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而在深圳无法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