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适用范围

《数据安全法》第二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公***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首部基础性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集中全面体现了我国当前对数据安全工作的治理思路,为海关开展数据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