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漳州,户籍在平和,可以把孩子户籍迁到漳州
当事人平和户籍在漳州购买住房,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本人迁移落户,以及未成年子女的随迁手续。如果只是迁移未成年子女一人户籍到漳州,规定是不允许办理的。
《漳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
三、进一步调整放宽购建房户口迁移规定
漳政办〔2012〕182号文件中“购建房户口迁移”作以下调整,调整内容以外的,按《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等规定执行。
1.
公民个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或商业用房(房屋用途为车库、车位、储藏间除外,落户地址为所购商业用房地址)、安置住房、合法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的(以下称购建房屋),产权人可申请迁移落户,产权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下同)可随迁。
2. 公民个人购买二手房或者通过继承、赠予等其它合法渠道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产权过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上述规定,可申请迁移落户。
3.
购建房屋,产权人不申请迁移落户、经产权人同意,或者产权人已死亡的,产权人直系亲属可申请迁移落户,其中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申请迁移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