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换货国家有什么规定

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如下: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哪些商品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商品的性质,增设了四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1、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2、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

3、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

4、特价清仓商品:即将到保质期商品、包装破损或有瑕疵的商品等。

综上所述,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对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等情形的是可以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