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律文书是传票吗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有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法律客观:关于 刑事诉讼法 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提起 公诉 、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决定后,人民法院在终止审理或者作出裁决后,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办理后,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达承办 律师 ,或者书面告知承办律师。 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载明作出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名称、承办律师姓名以及所属单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