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公司提供担保

其实 公司法 在实质上是能够微观的体现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些模式的,特别是我国将公司法人人格化了以后,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展开相关活动的时候都已经受到了相应法律制度的约束。新公司法修改以后,公司法人其实能够为股东或者是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决议。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公司提供担保? 可以。 《公司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私自为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由此可见,公司法人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时候,只要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的话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说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公司法人就私自被相关股东进行担保,那带来的相应损失肯定是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关于公司法人对外担保的这件事情,也应该在公司章程当中详细的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