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治与和谐的关系

法律是和谐社会法治的基础与保障,和谐社会法治是法律的发展。

和谐社会法治的本质是法治,法治的根本在法律。法律为和谐法治提供条文阐释,制度基础与执行保障。

法律的理念与原则是和谐社会法治条文订立的理念与原则。当代法律公平正义的原则,也是和谐社会的法治的原则。更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目标。和谐社会法律条文的制定离不开现代法律,正因为和谐社会法治的订立是依据法律所以法律可以对其条文进行阐释。保证其合法性、正确性、统一性。

法制是制度,法治为理念。法制的实体性是法治理念形成的基础,正确的法治理念形成,离不开法制的客观性。没有法制为制度的法治便是空中楼阁。法治需要法制,法制在该法制基础上,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任务。

目的法治。达成和谐社会法治的目标必须要一个成熟的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一个社会各体系间对立事物的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同发展的关系。事物间的协调统一,需要人类道德的自我修正,也需要社会法律的外界调节。因此,法律对调节社会间对立事物的关系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谐社会法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和谐社会法治是法律的发展。是法律的升华,是人类历史上最完善,最适应中国社会的法律。是以中国的基本国情为基础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