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归经侦还是刑侦
诈骗是刑侦负责还是经侦负责,需要根据案件的类型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只是普通诈骗罪的,那么应当由刑事侦查局管辖;
(2)如果是属于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经济犯罪的,就应当由经侦部门管辖。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
(1)虚构事实;
(2)隐瞒真相。
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类犯罪,其行为主要通过欺骗和虚假承诺等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严重侵害了人们的财产安全和信用价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由于其涉及到财产犯罪等经济类犯罪,一般由经济侦查部门进行侦办。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经侦部门还应依据案件涉及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协调和处理。对于诈骗案件中涉及到的伪造证件、网络攻击等技术手段,在初步侦查过程中无法查清犯罪事实和认定身份的,就可以引入技术鉴定、网络安全和刑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介入,进行更深层次的调查和研究。此外,对于一些大规模、复杂的跨境诈骗案件,由于其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刑事侵权、跨境追诉等问题,在处理过程中还要与跨境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开展国际刑警合作等措施。总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对自身财产的保护和防范,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如果不幸遭遇诈骗,应该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争取追回被骗财物,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