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片的看法
强盗片的经典时期(1930年至1934年)在道德恐慌的气氛中迅速结束。海斯法典办公室遇到巨大的压力,不得不要求电影业实行自我审查制度。《海斯法典》(Production Code)于1934年强制出台,它制定了电影中美化强盗等多项罪名。鉴于强盗片普遍受欢迎,电影公司不打算放弃这个有利可图的剧情模式。迫于要减轻暴力程度的压力,于是他们演绎出一系列的类型:私家侦探片和侦探惊险片。他们表面上突出(foregrounded)了法律的作用,以秩序来消解无序状态,但其实并没有降低暴力程度。由于被告之必须停止把强盗和暴力英雄化,他们就简单地转换了英雄的角色,把强盗变成警察或私家侦探。多亏海斯法典的干涉,黑色电影的种子得以播撒繁衍。强盗的丧心病狂变成黑色电影中的主角对男性危机的焦虑和愧疚。与现代美国都市晦涩不明的景象相反,无情的侦探在寻找着正义。都市的晦涩景象反映了社会的暖昧和复杂,腐败盛行,法律无法伸张正义。因此电影中的侦探经常是私家侦探,他们超出“正式”法律的管辖范围,他自己就是法律。由于是边缘人,他可以在法律范围之外解决犯罪,使罪犯绳之以法。传统上,侦探一般都是男性,然而近来一些女性作者的侦探小说(例如萨拉·帕瑞蒂斯基Sara Paretsky)已经引起了一种妇女私家侦探小说现象,随后她们又出现在银幕上。她们只是和她们的男性对应角色一样粗暴和贫穷。需要指出的是,贫穷是私家侦探人物构成的一部分,尽管他们使用了超出法律范围的手段,但他们的工作依然无法赚钱。与早期的强盗片相比,妇女在侦探惊险片中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她们美丽而危险,经常是女凶手,因此受到侦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