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股权转让交易方式有什么
法律分析:1、资产买卖。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安全性高,交易双方交割清楚后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受让方在交割后无需对转让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权收购。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办理费用低,因为股权收购不涉及目标公司主体变更,故无需缴纳营业税等交易税;同时办理时间较短,因为仅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公司合并。该方式的优点是规模效益比较明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