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异地补办流程

护照丢失异地补办流程:

1、上居住地所在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须约30个工作日。

异地办理护照需要材料: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综上所述,护照丢失后,公民可以在异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护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