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第二定理的基本含义是
基本含义是 :
科斯第二定理”才是科斯产权理论的核心部分。“科斯第二定理”把权利安排即制度形式与资源配置直接对应了起来,使人们认识到权利(产权)的初始界定与经济运行效率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科斯第二定理中的交易成本就是指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的交易费用。在交易费用至上的科斯定理中,它必然成为选择或衡量产权制度效率高低的惟一标准。推而广之,不同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产权制度是决定经济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科斯第二定理的实质 科斯第二定理的实质在于揭示产权界定的重要性,即当存在交易费用时,可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将影响交易效率。约瑟夫·费尔德明确阐述了科斯第二定理的两个合理推论:第一,在选择把全部可交易权利界定给一方或者另一方 时,政府应该把权利界定给最终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社会福利损失最小化的一方;第二,一旦初始权利得以界定,仍然有可能通过产权交易来提高社会福利 (帕累托改进)科斯第二定理强调的是交易成本会对产权配置下的经济效率产生影响,即如果交易成本为正,不同的产权界定必然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必然会影响经济效率。推而广之,不同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产权制度是决定经济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科斯第一定理"是"科斯第二定理"的反衬和铺垫,"科斯第二定理"将权利安排、交易成本与资源配置效率结合起来,使社会找到了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即依赖政府的力量使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产权得到清晰界定,并得到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护。科斯第二定理(Coase Theorem II) 科斯第二定理有两层含义:①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产权初始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而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②权利的调整只有在有利于总产值增长时才会发生,而且必须在调整引起的产值增长大于调整时所支出的交易成本时才会发生。下面我们就对这两层含义进行简单的分析。科斯第二定理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的反定理,在社会经济实践活动中,交易成本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市场交易一般都需要通过讨价还价缔结合约,督促合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这通常是要花费成本的。所以,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成本,产权关系的界定与归属必然会对资源配置及经济效率产生影响。科斯进一步指出,在存在市场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的调整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安排,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交易成 本会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的权利配置以及由此带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不会实现。这被后人称为"科斯第二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