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直接损失是可以直接进行统计的,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2)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3)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不尽相同。因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