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骚扰属于什么违法

上门骚扰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上门骚扰他人,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分析

上门骚扰他人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上门骚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造成了教学,生产,营业,科研工作,医疗等无法进行,像这类的属于扰乱社会治安罪。如果上门骚扰无事生非,是破坏了社会治安,那么所犯的罪是寻衅滋事罪。如果上门骚扰,未经过他人的允许,随便出入他人的住宅,或者是进入他人住宅不出来,这属于非法入侵罪。上门骚扰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受害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