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和合伙关系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1、民间借贷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及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合同 是实践性不要式合同。 (1)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取决于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协议有效。 (2)借贷关系的成立以实际支付为前提。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2、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或者法人组织之间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同劳动、***担风险、***负盈亏的民事法律关系。 (1)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合伙协议的订立既可以书面协议,也可以口头协议。 (2)合伙需全体合伙人***同出资、***同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合伙出资的方式多样,包括资金、实物、 土地使用权 和知识产权及劳务等,只要合伙人认可即可。 (3)合伙人需要***负盈亏,***担风险,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内可以约定对外承担责任的比例,但对外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