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规则一拍二拍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规则一拍与二拍统称为拍卖,两者公告期同为一个月,竞拍周期皆为24小时。一拍的起拍价是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如果未作评估则按照市场价确定,一般不低于评估价与市场价的80%。如果一拍流拍(指没有人竞拍的拍卖标的物),则会进入第二阶段,二拍。二拍的价格通常会低于一拍,一般是在一拍的起拍价基础上降价10%-20%。此时如果再次流拍,则会进入第三阶段,也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变卖。变卖的公告期同为一个月,价格是二拍的起拍价。不同于拍卖的在于变卖周期与竞价周期,变卖周期一般为60天,在这60天内可以随时报名出价,出价后则进入了24小时的竞价周期,竞价周期结束后,价高者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