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赡养扶助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吗

从儿女的角度来说,一般是以孝为先。那么同样,作为一个合格的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就应该为其付出一定的物质给予和心理上的教育,履行好赡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那么义务的内容又该有哪些?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

父母有赡养扶助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吗

父母有赡养扶助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的义务

1、抚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2、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父母子女间的亲密关系,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父母不但要对未成年子女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教育,同时为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学习和受教育提供应有的物质条件。

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同义务和***同责任,而非一方的单方的义务和责任。即使夫妻离异,也不能免除该义务。

4、因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应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确有困难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依法免除义务。

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养老育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造成赡养人权利受侵害,被赡养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必要的赡养费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看来,父母是有赡养扶助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若不谈及法律的条框,这其实也是每个父母本能应该会做好的事情,在自己有限的条件下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其实也并不是一件十分难的事情。当然,这里孩子也是应该有正确的价值观来感谢父母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