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调解协议笔录上已经签字是否生效,法院是否还应送达调解协议书当事人签收才具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名或捺印的,签名或捺印之日起,该调解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生效不再以调解书是否签收为前提。法庭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是以双方签字生效。当事人双方签了字表示确认,送达不过是后续的一个程序,如果愿意当事人双方可以当庭拿走。调解协议笔录,这个属于笔录文书,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和法庭调解的情节,需要签字表示对笔录真实性确认,不需要送达给当事人双方本人。通过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法院调解书结案,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法院调解书送达生效,法院送达调解书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因为根据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经过签收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或双方拒绝接收调解书的,即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