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

法律主观: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包括以下方面: 1、社会保护; 2、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3、司法保护; 4、家庭保护。

法律客观: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