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杀妻案!谁才是真的被害者?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过程呢?

你提这样的问题,觉得三观就很不正。任何原因,都不是杀人的理由。

猜想你应该是男人,所以才会去和杀人犯***情,去想方设法为杀人犯找理由开脱,抱着这种心理去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早晚要出事的。

1、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最近发生很多起杀妻案,最轰动的一起就是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正如你所说,看过程。这起案件的过程你应该了解过,杀人犯许国利为贪图妻子的房子,对枕边人起杀心,还碎尸冲进下水道,你觉得谁是被害者呢?

许国利一个外地人,因为来女士有了杭州户口,有了杭州房子,最后还想独吞来女士的房子,独吞不成就起杀心。

这起案件事实就是:杀人犯图钱图房,心里变态杀妻。

2、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杭州杀妻案刚过去没多久,又出来个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这起案子没那么轰动,但事实真相和杭州那桩案子大差不离。

杨女士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回去给儿子过个生日还能被前夫杀,究其原因,是前夫婚内赌博加家暴,两人已经离婚,可杨女士最后还是被前夫杀了。

前夫杀死杨女士后,还镇定自若地用杨女士的微信和家人联络,甚至还制造杨女士在外面有男朋友的证据,企图转移视线。

这些都是你所说的过程,你觉得谁是受害者呢?你还想为杀人犯说话吗?

3、河南男子当街杀死退婚女友

今天又看到新闻爆出来一起河南男子当街杀女友的案件,看标题很多男人又要开始猜测,是不是女友不退彩礼导致的?

但凡女人出点事,很多男人是绝不会对女人抱一点同情心的,相反还会使劲往她身上泼脏水,用各种猜想证明她不清白,然后好显得杀人犯杀人是正义之举。

这样的话语比杀人者更恶毒,更值得被唾弃。

很抱歉,在这起案子里,杀人犯又给男人们丢脸了,他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渣,婚前没工作,靠哄骗和女友订婚,可订婚猜测后还是不悔改,所以女友才要退婚, 并且女友已经把彩礼退了。

退婚不成却引来杀人之祸,当街虐杀女友,这是心理多变态才能做出来的事。

4、就算女方受害者有过错,也不是男人杀妻的理由

某些男人总觉得妻子对不起自己,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就算把妻子杀了也是对的。

抱着这种想法活着的男人,我劝你早点改变自己的思想,要不然早晚害人害己。

凡事有商量,生命只有一次,对生命应该心怀敬畏,这是做人基本。

我是渡君,欢迎关注,以上是我的回答。

不管怎么说,死者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你这样问,是想为疑犯翻案吗?

像杭州的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媒体多有报道:赌鬼、自私、好逸恶劳、动不动就向妻子要钱的人。他生性凶残、心狠手辣。试问这样的一位凶犯,你想看什么样的过程?是碎尸的过程吗?是如何半夜掐死妻子的过程吗?你不觉得这样很血腥残酷吗?

还有江西的杀前妻案,凶犯把前妻骗去给儿子过生日。期间要求复婚,前妻不同意。凶犯又去抢前妻的手机,然后把前妻杀害。这要过程吗?他们都已经离婚了,你还要什么过程?

南京杀害女大学生,情况也大同小异。这些杀妻男人的***同点就是残暴、歹毒!

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哪家没有?就是因为家庭矛盾取人性命,这就够凶残了!你想要什么过程。

或许你想要的过程就是女方有错在先、男方忍无可忍导致杀人?纵使女方有错,就能痛下杀手?你不是在宣传杀人有理?太可笑了!

不管过程怎样,杀人就是大错特错,就得处以极刑!你想为男人争点气就放下屠刀吧!

今年,发生的多宗杀妻案,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呢?答案毋庸置疑,必然是死者是最大的受害者。

从这几宗杀妻案来看,死者皆为柔弱的女子,而整个过程中,妻子的过错不明显,结果却被残忍的丈夫在深夜中杀害了。

女子退婚被男友当街割喉: 退婚女子对未来的婚姻不抱希望,因为她的男友,是个不正经的人,不务正业,不爱打工,又喜欢喝酒赌博,她在这段恋情当中付出了很多,可是却没有多少回报,而且男子的不思上进,让她看不到未来的光明,于是她选择退婚,这也合情合理。

这种正当的选择,无端招来男友的怨恨,并被他当街割喉,而且男友甚至还很冷漠的冷笑着,可见该男友心态不正,残忍冷漠,这样的人罪该万死。

受害者自然是退婚的女子,她无端招来杀身之祸,其家人怎不悲痛呢?

杭州杀妻案: 来女士跟许某某属于二婚,许某某还是男女士的初恋情人,我们知道女子更注重 情感 ,这么多年,来女士必定对许某某依然有真情。

可是许某某为何又杀害来女士呢?原因就如他所说,因为生活的琐事,对妻子不满,所以把他杀害。既然是生活的琐事,说明就不是什么大事情?也就说男女士也不可能放多大的错误,那么许某某就这样残忍冷漠的将她杀害,可见问题在来许某某身上。

许某某杀妻的手段极其残忍,竟然早有预谋,在夜深人静时,来女士熟睡时将用枕头将她闷死,更残忍的是居然把她分尸剁碎,抛入下水道。

无论是起因,还是过程,或是结果,最大的受害者是来女士,她死的不明不白,如果九泉之下,她有知的话,一定会恨死许某某。

广西梧州杀妻案: 杨女士被前夫以孩子生日为名义骗到家里,为孩子做了饭,那天深夜前夫竟然孩子熟睡时,与前她发生矛盾,将她勒死。然后藏尸在家里的衣柜中,第二天才埋在了老家附近。

究其原因是因为杨女士跟他离了婚,他多次要求跟杨女士复婚,可是杨女士不同意,前夫曾经在杨女士家的小区门口蹲守了两日,没有结果,于是想尽办法骗前妻到家里,把她杀害。

婚姻是自由的,杨女士发现前夫喜欢赌博,爱家暴,她已经跟前夫离婚了,要不要复合她自然有选择的权利,而前夫竟然求而不得,而下毒手,受害最大的自然是杨女士。在这件事中, 她并没有任何过错,为何又被丈夫剥夺生命权利?

这多起杀妻案都暴露出相似的问题,男人发现女人不按自己的思维行事时,便狠下毒手,仗着自己身强力壮,便下毒手把女子杀害。这是极其残忍变态的思维,这是一种反 社会 的人格心理。

这种大男人主义思想应该从根本上改变,法律一定要对这种恶人严厉制裁,让杀人者偿命!

毕竟命已经没了!最主要是别人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并非自然!

杭州杀妻碎尸案纯粹是为了房子!

那许先生杀了自己同床***枕的死亡,还碎尸想蒙骗大家!一个正常的男人无意间杀人都已经恐惧的不行了,还敢分尸丢入化粪池!这已经是心狠手辣到了极点!跟本找不到任何值得同情的理由。

杀完后还骗大家,还报警,去撇清跟他没关系。也是有计划性的谋杀!不值得去原谅。

后来广西杀杀妻案,自己和老婆吵架,然后把老婆杀害,藏衣柜,然后丢入化粪池埋尸,还转走老婆手机里的15万,然后出门 旅游 去了!这都是要多麻木不仁的心才能干出来的畜生事了?

些都是钱惹的祸, 社会 变的现实了!这就是主要原因!

被害这必然是死去了的人,她们不是因为先杀老公后来遭反杀!而是被老公预谋性的杀害!你来告诉我谁是真正受害者?

过程就是争吵,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心里不满,而扭曲了任性,计划性杀妻,蒙骗世人,逃避法律责任!

两个从陌生到爱人,又从爱人到陌生人,中间经历了什么不得而知,但绝对不是云淡风轻,温文尔雅。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一方能够本着安稳过日子的情况下,都不会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杭州来女士案。来女士不守妇道,奔着所谓的爱情飞蛾扑火,最终惨死在曾经的爱人之手,她忘记了人都是会变的,表面上她是被害者,实际上她的前夫和女儿也是受害者,而制造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从来都是来女士,太作了,千金难买早知道,不知道在濒临死亡之际她可有过后悔。

梧州杨永兰被杀,据她婆婆说,杨永兰从来都看不起婆家人,最终被害,实际上她自身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不知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不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她是被害者,同时也是自己把性命交给了禽兽,她被害了,孩子们是受害者,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真的不好理清。

你要说被害者绝对无辜,杀人者绝对恶魔也不一定,凡事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可悲的是,没有人试着把酝酿在萌芽状态的邪恶给掐灭,惨案的发生,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已经死去的人,看不到明天太阳的都是被害者,几起凶杀案各有各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为了利益两个字。 很少为了情的,为了情大多是没有结婚的,比如贫困硕士跳楼。

杭州杀妻的残忍之处不用在提,化粪池里的尸体,还有先前丈夫为儿子的婚房而争吵, 就因为妻子有两套房,除了死去的人,最可怜的就是小女儿。

再者广西杀妻案,妻子因为孩子过生日而去到前夫家里,这个前夫也不是省油的灯,家暴和赌博,最后杀前妻藏在衣柜里。 这样的赌徒是可怕的,男人黄赌毒只要沾上一个,不及时戒掉的话基本就没救。

还有上海女教师被杀,未婚夫是海归,其实也是赌鬼,家里人给他还了二百万赌债。 跟这个女教师在一起估计也是为让她还债,先前的感情也都是假的。

以及还没有公布结果的李倩月,虽然是女友,但是性质也非常恶劣, 男友策划谋杀,让两个朋友把李倩月杀害埋尸。

其实有的人根本不合适在一起, 再者这类凶杀案无外乎两个主要特点,一为利益,二为感情。

我是小枕,我来回答!

我个人认为在这么多的杀妻案之中,死者以及活着的家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不是说“死者为大”,而是说一个公民绝对没有滥用刑罚的权利,不能决定任何一个人的生死。 即使这些施暴者在家庭,事业,感情之中是受害者,那么当他拿起尖刀利器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妥妥的失败者。

诚然,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关注事件的结果,根本不会关心这件事情因何发生,施暴者为什么要为什么要走上极端道路。就比如前不久四川富顺县一家五口被灭门,这个案件之中,死者之一的蒋某某绝对是有错在身的,因为他欺骗男方的感情,诈骗了对方将近30万元,最后这位男子愤懑无法排解,最终走上杀人而后跳楼自杀的道路。

在此案件中,我们很同情这名男子的遭遇,但却不认可他的做法。他可以将女方告上法庭称她欺诈,也可以将她曝光在网络之上,利用网友舆论的力量强制她还钱,还可以报给当地新闻机构以寻求司法部门来解决问题。但这么多解决方法中,最不能碰的就是“杀人”,任何以个人目的夺得他人生存权利的做法都是无耻的。

所以,还希望各位朋友们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冷静再冷静,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切不要将自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成施暴者,那样永远不值得同情!

您好。

真正的被害人肯定被杀的人,要知道,无论什么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都不是杀人的理由,如果这些都是杀人的理由,那么杀妻案绝不止这么几例,因为所有的家庭都发生过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

杭州杀妻案,四川杀妻案,云南杀人案,都是因为矛盾,争执和琐事,家暴也是一样的,而且绝大多数都属于冲动型人格障碍和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这两种人都是性格暴怒,做事冲动的人。

只要知道杀人的原因几乎就能知道他是心理障碍还是精神障碍,因为家庭琐事或者家庭矛盾杀人的人,通常心理承受能力差,问题处理能力差。

因为问题处理能力差的人,基本解决不了当下的任何问题和矛盾,心理承受能力又差的人,又想逃避现实,遇事情绪激动,受到别人一点点挑衅就会出现骂人,打人和杀人。

过程最多只是受到了某些心理或者精神上的刺激,外加自己心理或者精神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变成了杀人案件发生的导火索。

就像冲动型人格障碍的人一样,他们通常受到一些事情或者心理刺激就会陷入冲动暴躁的情绪之中,只要受到一点点挑衅,情绪行为瞬间就会失控,做出一些丧失人性的事情。

无论过程中受到多大的刺激,也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如果过程中受到某些刺激就能成为杀死别人的理由,几乎我们所有人曾经都受到过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某些刺激,以后岂不是要发生大屠杀。

其次行为很容易养成习惯,行为举止,说话做事都会养成习惯,所以有些人会习惯性发脾气,习惯性抱怨埋怨,习惯性说话带脏话。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没有赢家!也没有办法来界定到底谁是受害者。但是有一点事儿是确定的。杀害自己的妻子。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去那么做。因为她是你曾经的爱人。她还是一个母亲。她也曾经给你带来快乐。给您哪怕她犯了错。但也不至于死。实在过不下去就分开就好了!杀掉一个女人我认为都是一种懦夫的行为!可耻!哪怕她背叛了你!

杀妻案,还有许多各种类型的杀人案,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被害人就是被凶手杀死的人。这是无可挑剔、不可置疑的,这也是 社会 公众所公认的生活常识。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本意,可能是想考察杀妻案的原因,是想追问凶手为什么会杀人。无论凶手是出于什么原因,哪怕他过去有过千万个委屈,有多少条理由,在法律上凶手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死者就是被害人。

故意杀人,历来是重罪之一。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这种观念是几千年来深深植根于民众内心的理念。中国的法律制度,无论是在什么 历史 阶段,在对故意杀人案的处置上,必须考虑这个 历史 文化传统的影响。

当然,现代文明 社会 的法律规制,已经摆脱了血亲复仇的束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法官们在考虑对杀人罪犯的量刑时,首先选择的是死刑,然后才考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被害人就多了。死者的亲属子女也能算是被害人,这种伤害很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甚至于连凶手本身也能算被害人。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把自己置身于成为被告人的境地。

要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 社会 也是受害者。任何一件凶杀案,任何一件案件,都是对 社会 秩序的伤害,对 社会 主流价值观的挑战,都会给 社会 公众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