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行政需要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

如果把职权性的行政主体比作是一个全职工作者的话,那么授权性的行政主体就只能算是一个兼职了。一般而言该类组织大多是一些行政机关所附属的机构或者是一些不享有社会管理权的普通的社会团体。

但是,社会管理需求的多样性常常需要在行政机关之外去创设一种更为灵活的管理主体。所以,这些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在被法律、法规或者是规章授权之后就以行政主体主体的身份参与社会管理了。

具体分析请看下面的示例:

大学生毕业所获取的学位证属于一种行政确认。按照惯常的思维它应该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颁发的。但是,最为直接的问题在于。

数量庞大的应届毕业生会让颁发学位证这件事儿变的浩瀚庞杂。为了克服这一弊病,《教育法》和《学位条例》都授权给高等院校颁发学位的权力。从此大学这样的事业单位组织也可以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了。特别是在颁发学位证书这件事儿上,它们就可以用“被授权的组织”这样称呼而成为行政主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