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合同属于欺诈合同
欺诈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利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或故意误导对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一、欺诈合同的构成要件
欺诈合同通常由以下几个构成要件构成:
1.欺诈行为: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以误导对方。
2.欺诈故意:欺诈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误解,并希望或放任这种误解的发生。
3.因果关系:对方的误解是由于欺诈方的行为导致的,即欺诈行为与对方的误解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受损利益:因对方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导致对方利益受损。
二、欺诈合同的类型
欺诈合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虚构事实:欺诈方故意编造不存在的事实,以诱使对方签订合同。
2.隐瞒真相:欺诈方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误导性陈述:欺诈方故意作出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陈述,使对方产生误解。
三、欺诈合同的法律后果
欺诈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同时,受欺诈方还可以要求欺诈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因欺诈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
欺诈合同是指一方利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或故意误导对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合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因此是无效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